中国建筑业协会
石化建设分会文件
建协石化[2008]9号
关于申报2007-2008年度
集团公司级优秀工法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编制和应用施工工法对于提高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。为了交流各会员单位开展工法工作的有益经验,提高各会员单位工法的编制水平和应用水平,经研究决定,于四季度召开2007-2008年度集团公司级优秀工法评审会,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法的编写、申报、审定和奖励等工作按照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(中国石化建企[2006]93号)执行。
二、申报程序
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会员单位工法申报数量不限,望各单位认真审核,择优申报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1、工法的关键技术经过鉴定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。
2、工法经过工程实际应用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3、整体技术和装备立足于国内,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。
4、工法编写内容齐全、层次清晰、数字准确、图文并茂,对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。
5、工法材料及《集团公司级工法申报表》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。
6、《集团公司级工法申报表》是工法评审的重要依据,工法完成单位必须按要求详细、如实的填写。如涉及有关专利技术,需注明专利号。
7、每项工法交纳申报费600元,请汇寄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。
8、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工法材料、《集团公司级工法申报表》各10份,与工法材料的电子版1份(光盘、U盘等)寄至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。
四、其它
1、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、《集团公司级工法申报表》请从石化建设分会网站(www.pbccia.com)的“分会通知”栏目中下载。
2、联系人
(1)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企业管理部
彭京旗,电话:010-64823230
(2)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
李国之,电话:010-64823606,传真:010-64823496
3、邮寄地址
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紫光发展大厦A座21层,彭京旗收,邮编:100029。
4、银行帐号
户 名: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
开户行: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
帐 号:0200007629089134513
附件: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、
集团公司级工法申报表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日
抄报:本会会长、副会长